某些肉食魚種需要吃3-15公斤的野生漁獲才能長出1公斤的魚肉。
這些被當作飼料用的野生漁獲往往包含其他常見食用品種的魚苗,如沙甸魚、鯷魚(銀魚)等。
除了以野生魚作飼料外,一些養殖場更會在野外捕撈魚苗,然後在人工環境下培育這些魚苗長大。用此方法養殖出來的魚類,或未能完全減低海洋的負擔。
資料來源: 世界漁業和水產養殖狀況,
《中國海洋幼雜魚捕撈現狀及對中國可持續漁業發展的啟示》調研報告,
The use of wild fish as aquaculture feed and its effects on income and food for the poor and the undernourished,
FAO 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Responsible Fisheries
管理不善的水產養殖場除了能破壞原本的自然環境,更可能污染用來養魚的水源。
以養殖蝦為例,由於養蝦塘需要在沿海潮間帶興建,興建過程時常需要砍伐紅樹林。根據環境正義基金會,全球有38%的紅樹林損失都能歸咎於養蝦業。
另外,養殖業難免產生魚類排泄物、食物殘渣、死魚等污染物。如不妥善處理便直接排出廢水,養殖魚類亦能污染水源。在密集式的養殖業中,魚類疾病和寄生蟲均為常見問題。為控疾,一些魚農或會使用抗生素以及有害的化學物質(如孔雀石綠等),進一步加深污染問題。
由於水產養殖業是一個新興並且發展急速的行業,水產養殖業現時還未能全面實施有效的管理及作業守則。
現時,一些國家仍未有針對水產業的法律及規條。而有些國家即使有立法規管,鬆散的行政架構亦為執法帶來困難。
如有關水產養殖場為於較偏僻的地區,於偏僻地區設立發牌制度以及營造社區參與也並非易事,令執行水產養殖業法律及規條難上加難。
減少食用海鮮的次數、數量、或種類
選擇以可持續方式捕撈或養殖得來的海鮮
善用海洋資源,讓下一代可以繼續享用海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