水產養殖一般都被視為可持續生產海鮮,是一個可解決嚴重濫捕及過度開發海洋問題的方案(綠色和平,2008)——但這是否屬實?全球的水產養殖海鮮多由亞洲生產(約88%)(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,2008)。這個產業全球均有增長,並由1970年代的300萬噸增至2012年的6600萬噸,以滿足區內節節上升的海鮮需求(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,2014)。同時,水產養殖出口亦為該區域帶來可觀的經濟發展(東南亞漁業開發中心,2012)。
不幸地水產養殖其實有多個缺點,特別是當養殖場缺乏良好監管及管理的情況下更為明顯。水產養殖其中一個主要缺點是它會傷害沿岸棲息地。由於海岸是建造水產養殖場的最佳地點,再加上近岸發展,東南亞於1980至2005年期間失去超過26%紅樹林;某些國家如越南更失去達80%的紅樹林(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,2014)。紅樹林是極為重要的棲息地,它為魚類及無脊椎動物提供良好的遮蔽處攝食、產卵及哺幼。失去紅樹林對海洋生物的繁殖帶來嚴重影響。
水產養殖場建好後,養殖者便會引入魚苗。這些魚苗多來自野生海魚捕撈業,對野生魚類的數量帶來壓力。由於魚苗並非原生於養殖場的海域,因此有機會帶來病菌,不單於養殖場水域內傳病,更可將病菌傳播至附近的野生品種。這種情況可令漁獲量驟減,帶來食品供應及環境保護危機。台灣曾出現有關案例,養殖場爆發傳染病,同時傷害當地海洋環境,令台灣於1990年代的整體漁獲量下降(Chen & Qiu,2014)。養殖場的廢水,如排泄物及過量的飼料亦可令水質變差,帶來水體營養過剩、疾病及各種問題,摧毀附近海洋環境(Witter et al., 2015)。
肉食性品種於水產養殖海鮮中佔顯著比例。由於水產養殖業發展蓬勃,養魚所需的飼料需求亦隨之上升。飼料多以「雜魚」而成(Witter et al.,2015),即價值較低的幼魚,雖然這些幼魚長大後多是於商業角度而言重要的品種。由於養魚用的飼料需求上升,近年「雜魚」一詞的意思亦有變化——以往捕漁業一般棄置誤補所得的品種,現時亦會被保留作「雜魚」,成為飼料的一部分。因此,捕漁業亦不會只捕撈特定品種,全因「雜魚」對漁業作者而言同樣是可以出售予水產養殖業者的「魚」。
由於雜魚的飼料換肉率(feed conversion rate)甚低,因此以他們作飼料非常浪費資源,減少了人於食用魚類時本應可攝取的蛋白質。以本港常見的食用珊瑚魚(下圖的LRFF)而言,飼料換肉率可低至10:1(石斑更低至15:1),而一般家禽的飼料換肉率為2:1。這即是說每公斤的水產養殖海鮮,需以10至15公斤的飼料魚類來餵養,浪費極大量蛋白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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